侵犯著作权要赔偿的损失是如何确定的

文章作者:广州商标代办 文章来源:广州商标注册 发布日期:2020-11-19 09:40:04


侵犯著作权要赔偿损失是如何确定的 侵权人侵犯著作权人的财产权,导致著作权人蒙受损失,著作权人可以主张侵权赔偿损失。而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不能“说多少就是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应按照一定的顺序来确定赔偿数额。

 

1.权利人的实际损失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具体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发行减少量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复制品市场销售量确定。

 

2.侵权人的违法所得

如果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则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在实践中,商标转让流程及费用,“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一般包括:产品销售利润;营业利润;净利润。

 

3.法定赔偿

如果实际损失与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均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另外,在确定著作权损失赔偿额时,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的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也应包含在内。主要包括聘请律师的费用,专利检索,调查取证费等。

 

一、侵犯著作权如何赔偿损失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这里"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发行减少量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复制品市场销售量确定。如果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值得指出,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此外,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侵犯著作权要赔偿的损失是如何确定的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有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并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综合确定,广州商标变更,判决给予五十万以下的赔偿。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法院应当准许。

 

二、著作权侵权赔偿数额的计算原则

按照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对于赔偿责任的承担,为应当适用全部赔偿或者全面赔偿的原则,也就是所谓的“填平原则”,即应由侵权人全额赔偿权利人的损失,在著作权司法实践中赔偿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以权利人的损失计算;

2、以侵权人的侵权获利计算。

3、以正常许可费为参照计算;

4、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的定额赔偿标准。另外,当事人也可以商定用其他计算方法计算损失赔偿额。评估、鉴定等方法也可以用于赔偿计算。

 

但具体到个案,权利人的损失该如何计算,在审判实务中往往存在争议。因此,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问题,遂成为著作诉讼中当事人双方共同关注的焦点。面对科学技术的新发展,著作权领域中出现了涉及计算机软件、数据库、互联网等与信息技术有关的新类型侵权案件,有关著作侵权的赔偿问题变得更加复杂。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就是没有经过权利人的允许就使用权利人的作品,但是如果有正当理由合理使用的除外。著作财产权是无体财产权,是基于人类智慧所产生之权利,故属智慧财产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著作权侵权的话,法律规定侵权人要承担一定责任。对被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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